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须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 事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提名委员会 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