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江 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 本细则。 第五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或者独立董事 候选人,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或者独立董事候选人, 最终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会选举。对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董事会 不提交股东会选举,应当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当全部提案所提合 资格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七条 董事或者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 1 接受提名及按公司需要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的个人资料真实、完整,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