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通知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会议出席与委托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会前交主持人[5] 会议决策与审议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全体过半数同意[5]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应有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1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7] 制度保障与生效 - 公司应保障会议召开,提供工作条件和费用[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