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688670)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 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江苏金迪克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