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7] 选聘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 选聘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公司对每个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10]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相关情况[11]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选聘方式与文件发布 - 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等发布选聘文件[8][9] 续聘规定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每年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审计委员会续聘下一年度时需评价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否定性意见应改聘[13] 聘期与资料保存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选聘时间与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更换选聘工作[15] - 公司应在年报或决算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15] 改聘情况与处理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更换提案时可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前任可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15]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按规定处理[17] 特殊关注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审计委员会应谨慎关注[7]
朗坤科技(3013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