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60095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条)(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 守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以下简称"《指引》")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