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证券(60095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4 17: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是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涉及董事是指正副董事长、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经 董事会决议担任重要职务并具备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