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002479)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富春环保富春环保(SZ:002479)2025-10-24 17: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4][5][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股东投票权征集与关联交易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书面提名[3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董事会授权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下[44]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且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4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下,且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4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下,且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44] - 交易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下且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4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且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4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下且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45] - 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成交金额低于3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5%的关联交易[45]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依重要性原则,授权总经理决定部分事项[45]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7] - 议事规则与国家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董事会应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47] - 议事规则由公司股东会负责制定并解释[49]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