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流程 - 子公司每年12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担保需求报告[6] - 财务部门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6]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七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核批准,部分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 - 公司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担保限制 - 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9] - 被担保人出现五种情形时公司不得提供担保[9] 申请与审批 - 股东会、董事会批准额度内的担保项目,申请单位提交多种申请材料[9] - 年度审定担保总额外新增担保按规定流程办理,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1]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年对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结果,自查整改关联方担保情况[14] - 发生担保行为的子公司次年1月10日前提供书面担保总结报告[14] - 发生经济损失一周内书面报告,紧急情况立即报告[16] 监督与责任 - 被担保单位按时还款,展期或续贷需事前报公司批准[16] - 担保单位要求被担保单位报告经营变化并督促还款[16] - 公司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6] - 被担保单位违规用款,公司可追究责任且不承担担保责任[18] - 公司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改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 关联人不偿还致公司损失,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19] 制度规定 - 各控股子公司按本制度建立担保管理制度[21] - 本制度所称担保总额指公司与子公司担保总额之和[2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2][23]
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