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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600973)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宝胜股份宝胜股份(SH:600973)2025-10-24 18:02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宝胜科技创新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编报规则、规范问答,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 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 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