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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0028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东方中科东方中科(SZ:002819)2025-10-24 18:1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 五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 个月以内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