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四环(000518)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资助审批 - 对外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4] - 特定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4] - 部分控股子公司可免适用部分审批规定[6] 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审批要求[5] - 为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6] 资助管理 - 对外资助要签署协议,做好资格审查[6][8]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问题需及时披露说明[12] - 逾期未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13]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重移交司法机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