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立昂技术立昂技术(SZ:300603)2025-10-24 18: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 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中心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字。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 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