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不得迟于当日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15:00[1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计票和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1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决议通过条件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23] 公告披露 - 公告或通知应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披露,篇幅长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深交所网站公布[25] 补充通知公告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时在指定报刊公告[25]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5] - 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章程》规定执行[2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立昂技术(300603) - 股东会议事细则(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