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立昂技术立昂技术(SZ:300603)2025-10-24 18: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 主任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6] 委员增补与撤销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委员[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提前五天通知,临时提前三天通知[13]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会议决议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表决与列席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可通讯表决[16]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16]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6]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18] - 决议违法违规致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表明异议者免责[18] - 会议应有记录,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1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8] - 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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