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300603)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立昂技术立昂技术(SZ:300603)2025-10-24 18: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70万股,1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4798231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64798231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收购股份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权益与维权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起诉[27]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3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违法违规担保[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交易与财务资助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并经董事会批准[8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4]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104] - 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4]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