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硕世生物硕世生物(SH:688399)2025-10-24 19:02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股东会审批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须股东会审批[17]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为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需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担保限制 - 不得为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等6种情形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8] 担保规定豁免 -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按权益比例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9] 担保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汇总披露担保[9] 担保展期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5] 担保经办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负责资信调查等多项工作[27] 担保管理 - 公司应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时效期限[13] - 发现未经审议的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3] - 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其财务与偿债能力[13] - 被担保人出现重大事项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3] 担保追偿 - 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债权人主张责任时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3]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3] 风险控制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3] - 财务部门应针对其他风险提出处理办法报领导审定后提交董事会[13] 责任承担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按份额担责时公司应拒绝超份额责任[14] 破产处理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