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硕世生物硕世生物(SH:688399)2025-10-24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2019年12月5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6万股[9]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87.1721万元[9] - 经营范围包括生物科技领域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租赁等[14][15] - 发起人为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26名企业和个人,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396万股[17][18][19] 股权结构 - 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35.4868%[18] - 王国强持股比例11.2493%[18] - 张旭持股比例8.2493%[18]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387.1721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4][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并披露相关数量及占比[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30] 利润分配 - 每年按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未来12个月若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62][163]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具体方案[10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除外)[170] 其他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72][17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5]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7][18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