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与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下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8] - 会计年度、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8] 审计流程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送被审计单位核实签字确认[12] - 被审计单位5日内将意见反馈到内部审计部门[12] - 被审计单位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诉[12] 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 - 应保持独立性,不置于财务部门领导或合署办公[3] 内部审计范围 - 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8] 募集资金审计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内部控制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核实评价意见[23]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每年要求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3] 非标准审计报告处理 - 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专项说明[24] 审计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5] 内部审计人员管理 -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考核[27] 违规处理 - 审计人员违规责令纠正并追究责任[27] - 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资料责令改正[27] - 被审计单位连续两年亏损且亏损额增加相关人员受处罚[2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