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规则 - 公司需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3]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3]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人员义务与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8]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文件[9]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