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2][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6]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应披露信息需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8]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工作组织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7] 其他规定 - 公司出资委托报告刊登时需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16]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应在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6]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6]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16] - 公司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7]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0]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20]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