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章程 -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31日采纳章程,上市后生效[2] - 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3] - 委员会会议频率不低于每年两次[4] 提名职责 - 协助物色、招聘并面试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5] - 审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背景及资格[5] 董事会审查职责 - 每年与董事会审查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整体组成并提出建议[7] - 定期审查董事会的规模并建议适当变动[7] - 就董事会会议的频率及架构作出建议[7] 企业管治职责 - 定期制定并审查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的充分性[9] - 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9] 薪酬管理职责 - 至少每年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目标及目的,必要时修改或建议董事会修改[10] - 每年评估首席执行官表现并确定其薪酬水平,决定长期激励部分时需考虑公司表现等因素[10] - 每年评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表现并确定其薪酬,涉及长期激励薪酬时需考虑相关因素[10] - 每年评估非执行董事薪酬水平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0] - 审查并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离职赔偿,确保与合约条款一致或合理适当[11] - 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的额外津贴或个人福利并提出变更建议[11] - 审查公司雇员薪酬安排,评估是否鼓励过度风险,至少每年审查风险管理政策等与薪酬安排的关系[11] - 审查并批准公司表格20 - F年度报告中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描述[11] 自我评估职责 - 每年评估自身表现,向董事会呈交评估报告并提出章程等修改建议[14] 调查及顾问相关 - 可进行或授权调查职责范围内事项,聘请独立顾问,费用由公司承担[15] - 应对薪酬顾问等进行独立性评估,内部法律顾问等除外[16] - 选择或接受建议前考虑独立因素,章程未要求顾问必须独立[16] - 章程内容不要求执行顾问意见或影响行使自身判断[16] - 考虑顾问从公司收到费用占其总收入的百分比[18] - 考虑顾问防止利益冲突的政策及程序[18] - 考虑顾问与委员会成员的业务或个人关系[18] - 考虑顾问拥有公司的股份情况[18] - 考虑顾问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或个人关系[18]
陆控(06623) - 经修订及重述之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辖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