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人员补选 - 审计委员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委员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审计部工作汇报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及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3] 董事会报告 - 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管理问题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审计检查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检查一次[14]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6] - 审计委员会就职责内事项提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并说明理由[16]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9] - 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权,否则其余两名委员可推选一名独立董事代行并报董事会[20]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不迟于表决前提交[2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附反对意见[22] - 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3]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董事及其他高管[21]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5]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提交董事会[27][28]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9]
盈方微(0006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