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临时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27]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9]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32]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深交所可采取措施[32]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深交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禁入[32][33] - 公告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35] - 董事会可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35]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原规则废止[35]
盈方微(0006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