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0006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盈方微盈方微(SZ:000670)2025-10-24 19:33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3]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3]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3] 信息披露内容要求 - 年度、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应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4] 信息披露原则及豁免情况 -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有证据证明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披露[8] 信息披露渠道及报送要求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11] 需披露的交易及事项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3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需披露[22] 需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等满足一定条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单笔担保额等满足一定条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关联交易披露及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满足不同条件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26] 诉讼、仲裁披露标准 - 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27][28] 其他披露及报告要求 - 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取得批复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38] 信息披露流程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41]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督促披露临时报告[41] - 披露信息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41] 信息保密及违规处理 - 董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8]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48] - 董高失职等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等[48] 审计及制度相关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