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0006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盈方微盈方微(SZ:000670)2025-10-24 19:33

报告义务人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6] 报告事项 - 常规交易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其余六种情况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9] - 诉讼或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22]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2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时应及时报告[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及时报告[27] - 任一股东、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报告[27][28] 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有书面等报告形式[30]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应面谈或电话报告董秘并当日交书面文件[30]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事项并向董事长汇报,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披露[31] 责任与激励 - 违反报告制度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违反保密义务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33] - 对信息披露有突出贡献者公司给予奖励或激励[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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