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24日)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 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定和授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 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 事会秘书兼任证券投资部负责人,负责统筹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 章。 第二章 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投资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