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24日)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3] 职责与工作流程 - 审计工作组负责提供书面资料做前期准备[9]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6] - 会计政策变更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