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24日)
力源信息力源信息(SZ:300184)2025-10-24 19:48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聘任 - 董事会设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聘任秘书时应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代表应具备秘书任职资格[7]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离职 - 解聘秘书应具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报告说明原因[7] - 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7] - 原任秘书离职后,公司应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秘书空缺处理 - 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秘书职责与要求 - 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10] - 公司应保证秘书履行职责所需工作条件[12] - 秘书应遵守章程,承担法律责任,负诚信和勤勉义务[20]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