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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3001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24日)
力源信息力源信息(SZ:300184)2025-10-24 19:4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 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力 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职业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 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