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金春股份金春股份(SZ:300877)2025-10-24 19:4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顾问[6] 项目搁置与论证 - 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2]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论证可行性[1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部分程序[13] - 使用节余达净额10%且超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13] 资金置换 - 自筹预先投入,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3] - 自筹支付薪酬等,6个月内置换[13]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股东会审议[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并披露[23]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3] - 保荐或顾问半年度现场调查,年末出核查报告[24] - 内审部门半年检查并报告[25] - 当年有使用,董事会聘请审计并披露结论[24] 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流动好、期限不超一年且不质押[15] - 暂时闲置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单次不超一年[16] 用途变更 - 改变用途含取消、变更主体和方式等[20] 超募投资项目 - 使用超募投资应披露方案、必要性等,涉关联交易需审议披露[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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