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金春股份金春股份(SZ:300877)2025-10-24 19:48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例外[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2] - 特定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或免关联交易程序披露[13] 人员报送要求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