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资金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关联交易与监管 - 公司与大股东等发生关联交易须按规定执行,严控对其担保[7] - 董事会负责防范管理,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具体监管[8][9] 侵占处理与清偿 - 发现侵占情况,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告[9]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9][12] 资产清偿与责任 - 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经股东会批准[10] - 大股东等违规占用资金应担赔偿责任,董事违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 审计与公告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