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金春股份金春股份(SZ:300877)2025-10-24 19:4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9]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9]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9]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9] 股份变动与减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备并公告[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区间不超三个月[12]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5]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股按75%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5] - 每年按上年末股份数25%计算本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转让额度[16] - 任职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解锁[17] 股份增持 - 权益达30%-50%,一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股份[19] - 权益超50%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9]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公告[19] - 特定情形增持达2%需聘请律师核查并披露结果公告和意见[20] - 集中竞价增持达2%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2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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