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