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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信科技(688662) -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富信科技富信科技(SH:688662)2025-10-24 20:02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广 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 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下称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