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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002578) - 内部审计制度
闽发铝业闽发铝业(SZ:002578)2025-10-24 21:18

内部审计工作机制 -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2]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内部审计人员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内部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审计报告保管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3]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13]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3] - 审计档案销毁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董事长签字[12]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工作涵盖销货及收款等多个业务环节[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一周内向董事长书面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问题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1] - 内部审计工作确定审计对象后,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6]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2]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3] 内部控制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以多项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7]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7]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问题,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相关内容[18]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25] - 公司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25]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5]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6] 制度相关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8]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