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600380)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版)
健康元健康元(SH:600380)2025-10-24 21:47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2025年10月24日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修订[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30]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30] 重大事项披露要求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9] 定期报告审议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7]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业绩预告与审计意见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8] 股东股份相关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应告知公司[14]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5]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15] 重大事件披露规则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1]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2] 报告编制与披露组织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组织披露[17]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秘组织临时报告披露[17] 信息发布流程 - 公司发布信息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通过后指定平台披露[18][1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关联交易应履行审议程序,不得规避信息披露义务[1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2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等[20] - 公司相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并报送书面文件[23][24] - 董事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等[28]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28]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9]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子公司应披露信息报告责任[32] - 公司董事长等对公司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36] 及时披露定义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