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修订 - 财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4日经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修订[1] 财务责任分工 - 集团财务负责人对集团财务工作负全面责任,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4] - 各子公司总经理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分财务行为须经总裁批准[4] - 子公司财务总监实行委派制度,工作绩效由集团会计机构负责人考核[5] 会计核算基础 - 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制,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8] -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海外子公司可用当地货币,每季度按季末汇率调整外币折算汇率[8][9] 资产计量与处理 - 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用公允价值计量,按活跃市场等顺序确定[11] - 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金,一年以内1%、一至二年5%、二至三年30%、三至四年50%、四至五年80%、五年以上100%[22] -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残值率:房屋建筑物20年,5% - 10%;机器设备10年,5% - 11%;运输设备5年,5% - 12%;电子设备及其他5 - 10年,5% - 13%[25] - 采购金额五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等询价,五万元以上招标,金额超五十万元免招标采购需集团管理层批准[25] - 单次或单月累计不良资产核销金额超20万元应获集团管理层批准[27] 特殊事项审批 - 预计负债入账需集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集团合并累计涉及数额超集团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10%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各公司金额超20万元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需报告,集团合并累计涉及数额超集团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10%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当年累计涉及数额超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10%,集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超集团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10%,集团董事会追究集团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责任[12] - 当年集团合并累计不良资产核销涉及金额超集团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10%,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7] 资金与账款管理 - 各公司其他应收款每季度至少对账与清理一次[21] - 无正当理由拖欠超三个月的员工借款,财务部有权通知人力部门扣工资奖金抵账款[22] - 领用支票最迟一个月内结算[18] - 出纳每日清点现金,财务部不定期清查库存现金[16] - 公司每月末核对银行对账单并编制余额调节表[18] 财务报告与披露 - 公司应按相关法规和要求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29] - 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披露时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监管规定制定[24] - 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该单位资本总额 50%以上(不含 50%)或有实质控制权时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25] 内部审计与监督 - 集团财务部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对各公司进行内部审计与检查[31] 岗位设置与权限 - 公司需合理设置会计岗位系统,如出纳与稽核等岗位必须分离[32] - 公司在经济业务处理中要严格设定管理权限与逐级审批制度[30] - 子公司财务总监须审核公司全部资金收支业务,未经签字不得对外支付[31] 资产盘点与人员交接 - 公司对实物资产须定期盘点,并限制无关人员接触变现能力强的资产[32] -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财务负责人工作调动或离任时需进行审计或办理交接手续[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解释权归集团财务部[37]
健康元(600380)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