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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600801)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10-24 21:4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 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 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方法、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及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以及网 络投票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网站予以公告。上述公告已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的事项,并按规 定对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披露。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如期召开,会议 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一致。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新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我们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