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03958)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4 22:1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6] 委员会职责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9] - 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与程序并进行遴选审核[9] - 就董事委任、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建议[9] - 审查独立董事独立性[9] - 研究、审议董事和高管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9] - 对董事人选建议、薪酬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聘任及薪酬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相关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紧急情况可随时电话或口头通知[14] - 由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1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14]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及工作人员列席会议[14]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或专业人士,费用由公司负担[14] - 应形成决议和记录,独立董事意见需载明[15] - 会议结束后,董事会秘书应发送记录给委员,委员需签名[15] - 董事可合理通知后在合理时间内查阅会议记录[16] - 与会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 考虑因素 - 考虑同类型公司薪酬、工作时间及职责等因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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