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03958) - 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组成 -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5] - 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作[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材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1] 其他要点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6] - 对董事会负责,决策建议和报告提交审议[8]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或专业人士提供意见[12]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