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3002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说明会召开规定 - 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7] - 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8]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便于投资者参与并提前公告[9] - 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9] 人员与沟通要求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4]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15]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2] 互动易平台规则 - 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13] - 发布信息应保证公平性,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15] - 发布信息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发布与管理,未经审核不得发布[16][17]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 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证券部负责相关事务[19]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9] - 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情形[19][20] - 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未经授权他人不得代表发言[20] 档案与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1] - 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和专业知识等[22] - 应适当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22] 活动记录要求 - 应在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