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设负责人一名,按需配备专职人员[5]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7]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大额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审计一次[8][2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9] - 审计部每年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一年度报告及次一年度计划[1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审计工作流程 - 开展审计工作需提前5日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6] - 审计中发现问题及时提改进意见,终结后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董事会[16] - 重大审计事项处理决定须经审计委员会批准,被审计对象须执行[16] 审计结果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应在5日内向董事长书面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建立健全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7]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决策依据[27] 报告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5]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要求其出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5] 其他规定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销毁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董事长签字[12] - 内部审计工作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参与制定制度等[12]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27] - 被审计对象有违规情形,公司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处分建议[29]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审计人员监督考核[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32]
金城医药(300233) - 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