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控股子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等[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六项原则[4][5] -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7] - 审计部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9] - 评价工作组职责包括拟定办法、方案,评价有效性,跟踪整改等[8] 内部控制缺陷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差错金额占比为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19]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差错金额占比为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3%-5%[19]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差错金额占比为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3%以下[21] - 内控缺陷按成因分设计和运行缺陷,按影响程度分一般、重要和重大缺陷[17]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判定为发生可能性高,严重影响业务流程[22]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23]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且<500万元[23]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23]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 包括制定方案、实施测试、复核确认、整改缺陷等[14]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基准日为12月31日,需在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7]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报告形成决议[27] - 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其他 - 审计部需妥善保管内部控制评价有关文件材料[27] - 评价结果应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绩效评价挂钩[2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