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蓝盾光电蓝盾光电(SZ:300862)2025-10-26 15:49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