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独立董事设置与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 补选应在60日内完成[12]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相关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13][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18]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每季度至少开1次[18] 各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行使监事会职权[17][18] - 战略委员会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18]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与考核标准[19]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