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健全公司全面薪资管理 及落实有效激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市场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一)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的固定部分,根据任职年限、岗位 责任确定。该部分工资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与高级管理人员当月履职结果挂钩 评价,月度发放额度=基本年薪/12。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年度发放的部分,与公司 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年度综合绩效相挂钩,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第六条 董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根 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 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