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公司架构与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各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1/2[4]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得任职[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任职[5]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任职[5]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14] - 特定情形时总经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原则上需1/2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纪要经总经理签发后执行并作为公文档案保管[15]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资产、资金使用等情况[18] - 公司内外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时高管应向董事会报告[18] - 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变动时高管应向董事会报告[18] - 高管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应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19] 细则相关 - 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 细则内容与法规抵触时董事会应及时修订[22]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其他 - 公司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3] - 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