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议的有效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规范公司运作模式,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 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对应。总经理根据 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 准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可能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