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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30086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蓝盾光电蓝盾光电(SZ:300862)2025-10-26 15:4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 - 与关联人发生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会审议[9]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股东会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3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9]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4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