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30128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担保申请规定 - 被担保人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及附件[8] 担保审议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股东会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审议通过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3]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公司时间信息 -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26]